3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通报,2020年四季度,13家评级机构共对35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其中,正面调整11家,同比减少21.43%;负面调整24家,同比增加26.32%。从具备评级的发行人来看,四季度新增9家违约企业,全年共新增23家,其中中诚信国际所评家数较多,且部分评级机构全年违约率倒挂。具体来看,在四季度新增的9家违约企业中,大公国际和中诚信国际各3家,东方金诚2家,联合资信和上海新世纪各1家。

通报称,从各信用级别企业的1年期违约率来看,多数评级机构所给级别与债券违约率呈反向关系,但东方金诚所评AA级与AA+和AAA级、大公国际所评AA级与AA+级、中诚信国际所评AA级与AAA级违约率发生倒挂。从机构间对比来看,各评级机构所评同一级别的违约率分化较大,其中大公国际、东方金诚所评AA+级违约率分别为1.31%和1.03%,东方金诚所评AAA级违约率为1.96%,显著高于其他机构。

通报点名指出,中诚信国际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个别受评对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对受评对象异常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核验,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相关信息。东方金诚个别评级项目组长未参与实地访谈,未保证评级报告及相关访谈记录的准确性;相同评级模型下,同一主体部分指标得分不同,未保证信用评级业务开展的一致性;未在2019年度信用评级业务开展及合规运行情况报告中披露公司内部违规事项,未合规披露涉及多家主体、多期债项的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个别项目的评级模型缺乏自洽性;中诚信国际不定期跟踪评级的启动标准不明确。大公国际评级流程缺失记录,档案资料管理松散;个别项目的评级模型未有效反映评级报告中提及的风险,缺乏有效性和合理性,且评级质量检验反馈不足,存在未将检验情况反馈至评级人员的情况。记者 韦夏怡

关键词: 评级机构全年违约率倒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