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获悉,据裁判文书网最新披露的一份判决文书,因室内下水管道发生漏水,导致原告房屋装修受到损失,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物业”)在保持小区公共区域排污、排水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义务履行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被判担责。该案原告为李某、胡某、邱某,被告为鲁能物业,案号为(2020)渝0107民初3431号。

原告称,被告电话告知李某其房屋门市内漏水要求拿钥匙查看,后经物业查看确认系楼上过道下水道水管破裂漏水,导致屋内装修泡水严重,墙壁、地板受损、地板受损业公司一直未能予以修复,导致租户租约到期之日以此为由拒绝续租并索赔租金等损失。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房屋确因室内下水管道发生漏水,导致原告房屋装修受到损失。被告鲁能物业公司在保持小区公共区域排污、排水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义务履行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鲁能物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胡某、邱某2000元。

据查阅,鲁能物业成立于201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潘玉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目前该公司由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6.13%。

关键词: 管道漏水 鲁能物业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