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21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主要补充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和紧缺学科师资,逐步完善农村学校教师补充体系。另外,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河南将启动实施“中西部优秀农村教师(简称优师)定向培养”计划,其中,“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参照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执行。

【招生计划】

本科层次2500人,专科层次1000人

据了解,今年我省拟安排“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1000个,专科层次培养,全部实行“县来县去”定向招生。

拟安排“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00个(含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200个),全部本科层次培养,实行“市来县去”定向招生,即凡具有省辖市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本市所辖设岗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毕业后回所报设岗县(市、区)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所有招生计划均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安排。

拟安排“地方优师专项计划”500个,全部本科层次培养,实行“省来县去”定向招生,即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38个设岗县,毕业后回所报设岗县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含淮阳区),专项计划由国家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规模。

【实施范围】

不同类型招生实施范围不一样

“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有教学点、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淮阳区、郾城区、召陵区、偃师区、孟津区等14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郾城区、召陵区、偃师区、孟津区13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不再含原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为:38个脱贫县(原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淮阳区)。

【入学培养】

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地方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协议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具体考核标准由设岗县(市、区)制定,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履行好协议管理,确保有编有岗,并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落实工资和教师各项补贴发放、社会保险和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解决好公费培养的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和专业成长等方面予以支持。

【毕业安排】

须回设岗县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

“小学全科”“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均须回设岗县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

其中,“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服务期满6年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小学全科教师。

“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

关键词: 河南 地方 公费 师范生